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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对世间财色名利的不同反应

2018-11-28 20:10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917| 评论: 0|原作者: 莲池大师

摘要: 【原文】 人对世间财色名利境界,以喻明之。有火聚于此,五物在傍,一如干草,才触即燃者也。其二如木,嘘之则燃者也。其三如铁,不可得燃者也,然而犹可镕也。其四如水,不惟不燃,反能灭火者也。然而隔之釜瓮,犹 ...

人对世间财色名利的不同反应


【原文】


人对世间财色名利境界,以喻明之。有火聚于此,五物在傍,一如干草,才触即燃者也。其二如木,嘘之则燃者也。其三如铁,不可得燃者也,然而犹可镕也。其四如水,不惟不燃,反能灭火者也。然而隔之釜瓮,犹可沸也。其五如空,然后任其燔灼,体恒自如,亦不须灭,行将自灭也。初一凡夫,中属修学渐次,最后方名诸如来大圣人也。《竹窗随笔》


【译文】


当人们面对世间财色名利的境界现前时,会产生不同的反应。今以比喻来说明:譬如聚一堆火在此,有五种东西放在旁边。第一种如干草,才触及火苗即刻便燃烧了。第二种如木柴,虽不会即时燃烧,但只要吹几口气,也就燃烧了。第三种如铁,铁遇到火是不可能燃烧的,然而被火烧到一定的热度,也会熔化的。第四种如水,水不但不会燃烧,而且还能把火熄灭。假如把水放入釜瓮中,还是可以把水烧沸的。第五种如虚空,虚空是没有形相的,任你烈火怎样焚烧,虚空的体性永远安然无损,也用不着去灭火,火势自然会灭。第一种比喻凡夫,中间三种比喻修学佛法渐次由浅至深的工夫,最后一种才是诸佛如来大圣人的境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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